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全区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订全区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经批准后督促实施。

(三)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承办和参加全国性的运动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七)指导、管理全区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与国内外和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体育系统及民间体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管理我区境内承办的国际性、商业性体育比赛和经批准开展的特殊体育经营活动。

(八)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九)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