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在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基础上,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评估和综合评定,现将拟命名、认定的2022年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向社会公示(名单附后)。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体育总局经济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6月28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2号
联系电话:010-67120407,87182749,87182133
传真:010-67104356,87182133
体育总局经济司
2023年6月13日
附件
一、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7个)
1.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命名为“思明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2.山东省宁津县,命名为“宁津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3.浙江省海宁市,命名为“海宁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4.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命名为“柳州城中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5.安徽省青阳县,命名为“青阳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6.广东省五华县,命名为“五华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7.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命名为“利州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
二、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11个)
1.天津奥林股份有限公司
2.中乔体育股份有限公司
3.杭州千岛湖培生船艇有限公司
4.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福建冠深集团有限公司
6.浙江云上草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7.新疆阿尔泰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壹体技术有限公司
9.湖南五环体育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中奥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11.安徽波动体育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三、国家体育产业示范项目(5个)
1.长泰漂流龙凤谷小黄山
2.“天天有网球”培训+竞赛全民健身活动
3.雷公坳文化体育产业园
4.“互联网+公益健身”智慧社区健身中心项目
5.Umay智能运动健身器材研发项目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