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闭会期间第0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阿衣先木·艾力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自治区体育事业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自治区户外旅游人员安全管理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深入实地调研指导,组织专业力量穿越古道,摸排掌握情况,围绕您的《建议》,研究起草相关文件,强化部门协同,形成安全管理工作合力。具体情况如下:

新疆地域辽阔,具有民族文化的丰富性和生态环境的多样性,孕育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与丰富的户外旅游资源,吸引大量户外旅游爱好者,具有发展户外旅游的资源优势。但因地理环境复杂、气候多变等不稳定因素,对加强户外旅游人员安全管理提出了极高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筹推进工作

自治区体育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局领导带队先后前往克州、巴州、阿克苏等实地调研户外运动、赛事活动、攀登山峰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与当地有关部门座谈交流,分析存在问题,研究细化举措,督促指导责任落实。发挥行业作用,组织行业力量实地穿越古道,摸排掌握情况,积极参与应急救援;并从法律法规建设层面,先后起草了相关文件;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的氛围环境。

二、发挥行业作用,强化风险管控

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户外运动、重大赛事、大型体育场馆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点位,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州,组织专业力量,对全区徒步古道、穿越区等进行全面摸底,掌握分析研判相关情况,并形成有关材料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充分发挥行业力量作用,我局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单位、行业协会、社会救援等力量,由局领导带队协助属地政府积极开展救援工作组织专业救援力量做好攀登慕士塔格峰安全指导服务工作,积极争取国家体育总局支持,邀请中国登山协会派专家来疆开展专业培训,提升户外应急救援综合能力。先后组织登山协会、蓝天救援等力量,积极参与、帮助属地开展游客迷路、遇险的救援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工作机制

为做好户外宣传教育引导,先后在体育局官网、体育健身365等平台发布《加强户外运动安全管理的通告》《自治区自助性户外运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度以及相关安全教育视频;指导地方体育部门,发布安全提示,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同时立足长远考虑,我局在深入地州调研的基础上,前往四川省、西藏调研座谈,学习好的经验做法,目前我们起草了《自治区关于古道穿越管理办法》(草稿),对户外运动特别是古道穿越申请报备、职权责任、应急救援、教育培训、部门联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修订工作,目前已在《条例(征求意见稿)》中纳入户外运动相关条款。

下一步,自治区体育局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做好户外活动安全管理的思想认识,全面梳理排查在活动审批、安全监管、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疏堵结合消除安全隐患。积极与宣传、应急、气象、林草等部门合作,强化跨区域之间的联系,建立信息共享、联动响应、快速处置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提高户外运动组织者、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以及工作组织和风险防范、应急处理能力。常态化开展多维度立体式宣传引导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自治区体育局

2025125


联系人:柯长华

联系电话:0991668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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