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跃富代表:
衷心感谢您对自治区体育事业的关心支持,您《关于进一步加大残疾人体育经费投入的建议》已收悉。我局作为主办单位,会同自治区财政厅、人社厅、残联等部门,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推动自治区残疾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行支持残疾人体育发展政策
一是200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参赛各类大型运动会奖励办法》(新政发﹝2017﹞226号)规定,对取得亚洲残运会、全国残运会和残奥会决赛资格的运动员,可获400至1000元的入围奖励金。对残奥会、残运会、亚洲残运会上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可按规定的对应标准获最高8万元的运动员成绩奖金。对比赛中创超全国记录、亚洲记录、世界记录的运动员,按规定获得0.5万元至2万元的破纪录奖励金。对教练员(包括聘请运动员)和输送运动员的教练和单位也可按规定获得相应奖项的奖励金。同时,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2〕6号), 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支持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大型残疾人体育赛事(含运动员训练、奖励等)等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
二是2022年5月,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新政发〔2022〕55号),指出要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支持在公共健身场所配备适合残疾人使用的健身器材,广泛开展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和残健融合的健身活动。
三是2022年,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体育运动员体育津贴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49号),印发了《关于调整体育运动员体育津贴标准的通知》(新人社函﹝2022﹞248号),提高了体育运动员体育运动津贴标准和自治区运动员参加全国以下比赛成绩津贴标准,同时适当提高运动员退役时退役费基数。
二、自治区财政支持残疾人体育发展的情况
一是筹集3000万元支持自治区残疾人中专学校建成5000㎡的文体训练基地楼,在保障学校残疾学生正常的教学、康复训练、文化体育训练以外,还可以向社会残障人士提供康复训练场地,以确保开展文体活动和康复训练之需,初步解决自治区残联对全区残疾人运动员训练场所建设的客观问题,为我区残疾人体育事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安排370万支持自治区残联举办全区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四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展示了残疾人的运动才能和精神风貌,为残疾人赢得了平等和尊重的机会。
三是统筹安排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0990万元,用于支持全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补贴、购置体育器材、群众性体育活动推广及参加国家赛事期间交通费、伙食补贴等残疾人体育事业。
四是统筹安排自治区残联专门协会工作经费102.9万元,支持残疾人协会开展冰雪运动体验、秋季运动会等活动。
五是2024年,自治区安排300万元支持自治区残联开展残疾运动员训练工作,全额保障67名注册在训运动员日常训练,年人均补助水平4.48万元。
三、积极支持残疾人发展体育运动情况
一是保障适合残疾人的体育设施供给。积极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残疾人低免开放,推动全疆108个公共体育场馆对残疾人提供免费开放或优惠服务。积极指导各地州市体育行政部门推动各类公共健身场所按照《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的要求,共享体育场地等训练资源,指导全区体育系统在新建、改造公共体育设施时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标准,结合实际配置适宜残疾人使用的健身器材、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
二是支持做好残疾人体育赛事和活动。积极配合自治区残联,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总体要求,根据残疾人特点,在“全民健身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残疾人自强健身活动。支持各地州市体育部门和残疾人体育组织,合理利用各类文化体育设施,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方便,帮助残疾人改善身体条件、提高身体素质和康复成效。为全区举办的大型残疾运动会,选派优秀裁判员给予支持配合,更好地发挥体育健身惠民生作用,助力残疾人事业发展。
三是支持残疾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在科学训练、健身指导、服务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会同残联等部门通过培训健身指导员、提供适宜的公共健身场地及设施等方式,不断推进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让残疾人群众在充分体会健身快乐的同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环境。立足长远发展,积极探索在高水平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方面联合培养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的综合实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局已会同自治区残联等部门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赛事奖励办法》,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核中,待审核通过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自治区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残疾人体育事业支持力度,在体育设施供给方面,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向残疾人低免开放力度;
二是在举办赛事活动方面,积极配合自治区残联,在举办大型残疾人运动会选派优秀裁判员方面给予支持配合,助力残疾人竞技体育事业发展;
三是在训练场地保障方面,建议有效利用自治区残疾人中专学校新建问题训练基地,并积极对接相关体育主管部门和社会体育团体,采取共用共享现有体育场馆等方式,争取更多训练场地。
四是在经费保障方面,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残联积极向中央争取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调整预算资金支出结构,增加残疾人体育经费的方式予以保障。
五是在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方面,遵循“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会同残联等部门通过培训健身指导员、提供适宜的公共健身场地及设施等方式,不断推进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倡导残疾人走出家门,在丰富多彩的群众性体育活动中提升自信、增强体质。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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