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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彩票打击非法彩票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政策解读文件

发布时间:2026-06-09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整治非法彩票乱象、健全社会监督体系、规范新疆体育彩票市场秩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依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旨在鼓励群众举报非法彩票线索,构建全民共治的监管格局。该文件曾于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正式施行后将废止2020年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违规违法销售彩票线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结合文件原文,从立法概况、核心定义、举报规则、奖励标准、办理流程、渠道方式、权责约束、新旧对比八大板块进行详细解读。

一、立法基础、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

(一)制定目的与依据

1.立法目的:规范新疆体育彩票市场秩序,整治彩票市场乱象,动员社会公众参与打击非法彩票行为,保护合法购彩者权益,保障体育彩票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2.法律依据:严格遵循《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国家法规。

3.实施主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体彩中心)是唯一的线索受理、核查、奖励发放单位。

4.资金来源:奖励金全部从体彩中心业务经费中列支,不占用财政专项预算,不增加公众财政负担。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以及虽发生在区外但对本区产生实质影响的非法体育彩票相关行为,具体以本办法第四条界定为准。

(三)工作原则

举报奖励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法规范、严格保密、接受监督四大原则,既要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也要确保整个流程公开合规。

二、核心界定:六大类非法彩票行为(重点监管对象)

本办法明确划定非法彩票具体范畴,凡是存在以下行为,均属于举报受理范围:

1.未经国务院特许,擅自发行、销售体彩、福彩以外的各类彩票;

2.在我国境内私自发行、售卖境外彩票;

3.未取得财政部批准,擅自推出、销售新的体育彩票品种及游戏;

4.未获得彩票发行/销售机构正式委托,个人或商户私自售卖体育彩票;

5.互联网违规售彩:包含终端机联网售彩、局域网对接互联网售彩、网站/APP接单出票、微信群/QQ群接单出票、直播平台代购/售卖彩票等全部线上违规形式;

6.伪造体育彩票品种、游戏及彩票凭证,以假彩票牟利的行为。

三、举报硬性条件(缺一不可,不满足则不予受理及奖励)

群众提交的举报线索,必须同时符合以下5项条件,方可进入核查与奖励流程:

1.非法彩票行为发生在新疆行政区域内;

2.举报内容指向明确,有具体的违法主体、时间、地点、作案方式等事实信息;

3.必须实名举报,同时提供文字、图片、视频、聊天记录等初步证据,需留存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4.举报线索未被公安、监管部门、体彩中心提前掌握,重复线索、已知线索不参与奖励;

5.线索经体彩中心或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补充说明:匿名举报、无法核实举报人身份的,直接排除在奖励范围之外。

四、阶梯式奖励标准(分两阶段计发,最高奖励10万元)

本办法采用基础奖励+追加奖励相结合的模式,根据线索核查结果、案件涉案金额分档奖励,单条线索最高封顶10万元。

(一)第一阶段:基础奖励(线索初步查实)

举报线索经体彩中心核查确认为非法彩票,完成向自治区体育局、财政厅备案后,统一发放基础奖励1000元。

(二)第二阶段:追加奖励(公安破案后,按涉案金额核算)

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以实际涉案金额为依据,追加补足奖励,具体分档如下:

涉案金额区间

合计奖励总额

20万元以下

1000元

20万元(含)—50万元以下

2000元

5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

10000元

5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

50000元

1000万元(含)及以上

100000元

(三)奖励分配通用规则

1.一案一奖:同一案件线索仅发放一次奖励,不重复计奖;

2.多人举报:多人分别举报同一条线索,奖励最先举报人;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按单个案件统一发放奖励;

3.多渠道举报:同一线索同时向体彩中心和公安机关举报,仅发放一次奖励,不重复兑付。

五、全流程办理时限与操作规范

办法明确了受理、核查、告知、发奖全流程时限,全程留痕、规范可追溯:

(一)线索受理与核查(30个工作日)

体彩中心安排专人登记受理线索,对符合条件的线索开展核查;查证属实的,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上报自治区体育局、财政厅备案,并协调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处置。

(二)奖励权利告知(15个工作日)

非法彩票事实查证属实后,15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符合条件的举报人领奖权利,并留存书面记录;案件复杂、核查周期较长的,可延期回复。

(三)奖励金发放

完成内部审批后,按照举报人意愿,选择现金或银行汇款两种方式发放奖励;所有奖励审批资料统一上报自治区体育局、财政厅备案存档。

六、三大官方举报渠道(全天候接受线索)

群众可任选以下方式提交举报,所有渠道均为官方正规渠道:

(一)来信/来访举报

现场举报:前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43号体彩中心市场监察部;

信件邮寄: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43号,邮编830002,收件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市场监察部。

(二)电话举报

举报热线:0991-2833018

(三)网络举报

官方举报邮箱:tcjb@xjlottery.com.cn

七、权责划分、保密要求与法律责任

(一)举报人权利与义务

1.人身信息严格保密:所有参与处置线索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对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举报内容等信息严格保密,全力保障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规追究责任。

2.打击报复从严惩处:对恶意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单位或个人,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3.举报责任:举报人需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故意编造虚假信息、诬告陷害、恶意报复式举报的,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监管部门监督责任

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体育局为监督主体,对举报奖励全流程开展监督检查。若发现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违规操作等行为,严肃追责;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施行说明与新旧文件对比

(一)施行规则

本办法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最终解释;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违规违法销售彩票线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同步废止。

(二)新旧版本核心变化

1.名称优化:从“违规违法销售彩票线索举报”调整为“打击非法彩票线索举报”,聚焦“非法彩票”核心整治目标,定位更精准;

2.奖励体系细化:新版采用“基础奖+涉案金额阶梯追加奖”模式,分档更细致,奖励梯度清晰,最高奖励维持10万元不变;

3.违法类型细化:专门针对互联网售彩拆解出多种具体形式,贴合当下线上非法彩票泛滥的监管现状;

4.流程与时限固化:明确30日核查、15日告知的法定时限,流程更规范,保障举报人权益;

5.渠道统一公示:固定举报电话、地址、邮箱,渠道更清晰,方便群众使用。

九、政策价值与公众提示

(一)对市场:借助有奖举报机制延伸监管触角,弥补行政监管盲区,高压整治私彩、网彩、境外彩票等乱象,维护新疆体育彩票合法市场秩序与公益属性。

(二)对彩民:引导广大购彩者认清非法彩票危害,自觉选择官方授权线下网点购彩,远离网络售彩、私彩,守护个人财产安全。

(三)对公众:鼓励全民参与社会监督,实名举报有明确奖励、全程保密,消除举报顾虑,形成“人人监督、人人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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