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发挥全民健身赛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广场舞项目广泛深入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体育和竞赛管理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昌吉市人民政府定于2026年8月7日至9日在昌吉市举办2026年全国广场舞展演(新疆·昌吉站)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广场舞交流展示活动。
一、指导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主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体育和竞赛管理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昌吉市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四、协办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体育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
五、技术支持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融媒体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昌吉市融媒体中心(直播及视频技术)
六、时间地点
2026年8月7日至9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昌吉市
七、项目设置
自选项目
由参赛队自编或选编的广场舞套路,音乐内容须健康文明。
八、参加办法
(一)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行业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团体、广场舞队伍为单位组队。
(二)每队领队1人、教练1人、替补2人、上场队员8至16人(性别不限,鼓励男队员参加)。符合队员资格的教练可兼队员。
九、资格与审查
(一)参加人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3.参加人员年龄要求:70岁以下。
4.参加人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此次活动。
5.每名队员只能代表1支队伍参加活动,不得跨省区参加活动。
(二)资格审查
1.参加单位须依据规程规定对参加人员资格进行自查。
2.本次活动组委会根据规程规定对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参加活动人员与规程规定的资格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活动资格,已参加活动的撤销所获奖项。
十、展演办法
(一)本次活动执行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广场舞竞赛规则》。
(二)自选套路的音乐时长为3分30秒至4分30秒之间。
(三)各代表队需将自选套路音乐与《报名表》电子版等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同时将自选套路音乐存储在U盘上携带至赛区备用,每个U盘只能存储一首音乐。如因代表队音乐制作问题导致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终止等,由代表队自行负责。
十一、奖励办法
(一)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其余颁发优秀奖。
(二)为鼓励广场舞项目发展,设最佳创编奖、最佳表演奖各2名。
(三)本次活动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给贯彻大会宗旨、遵守大会规定、在活动中展示良好的道德风尚的代表队。
十二、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
1.各单位请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附件1)、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本人及家属签字的《自愿参加承诺书》(附件2)、代表队合照及简介(200字以内)、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一式两份报至承办单位,并请以电话方式确认报名成功。
2.报名后选手一般不得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队员时,须在报到前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附上全部资料,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更换。
3.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都红梅
联系电话:13239001011
邮箱:390455416@qq.com
4.赛事咨询
联系人:彭宿雎13699382880
邮箱:649631711@qq.com
(二)报到
1.时间地点:各代表队于8月7日18:00前在昌吉曦隆·奥太酒店报到。
地址:昌吉市中山南路260号枫叶广场A区
联络人及电话:张靖17699509000
2.报到时须向大会组委会提供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保险保单原件、健康证明原件、本人及家属签字的《自愿参加承诺书》,未能提供上述材料者均不允许参加活动。
(三)离会
各代表队于2026年8月9日14:00前离会。
十三、交通信息
(一)大会组委会根据规程规定的报到日期,设立接待联络站,请需要接站的代表队填写《抵离信息表》(附件3),于7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买孜热姆
联系电话:13001260205
邮箱:1847620654@qq.com
(二)大会组委会在乌鲁木齐火车站、乌鲁木齐天山机场设接待联络站,负责抵离的各代表队接送工作。
十四、保险
(一)参加人员按照要求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突发急性病身故、附加意外医疗等保险。
1.保险期限至少须包括比赛及往返路程时间区间。
2.保险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参加比赛过程(含参赛往返途中)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事故。
(二)参加人员在报到时应出示保险原件(或证明材料),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交流活动。
十五、仲裁和评审(裁判)委员会
(一)设仲裁委员会与评审(裁判)委员会,骨干评审(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二)辅助评审(裁判)员由当地补充。
十六、经费
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活动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每人食宿费260元/天(安排双人标准间)(260元×2天共缴纳520元)。提前报到、推迟离会、超编人员费用自理。组委会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安排住宿,若有队伍出现男女单数由组委会统一调剂;要求住单人间的,每人每天加收120元。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来源:中国广场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