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广大干部职工体育爱好者需求,激励区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展示新时代昂扬的精神面貌,充分发挥“健康新疆、体育强区”的示范引领作用。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联合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举办2023年自治区直属机关运动会。为营造全社会参与、公平竞争的体育产业发展环境,现招募有意向的社会团体和符合要求的社会机构承办本项赛事,各承办单位进行竞标,由自治区体育局赛事评审委员会对提交材料打分,依据评分评选出承办单位。具体招募办法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联合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
二、承办单位
全区各类体育机构、单项运动协会、体育运营公司等。
三、承办条件
承办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及组织体育赛事活动所需的相关资质,拥有承办相关项目的竞赛团队及办赛经验,能够协调相关项目竞赛器材及场地设施,具备制定赛事方案及其他安全、应急、宣传、防疫等方案并予以实施的能力。
四、承办要求
1.承办单位需制定申办项目赛事组织方案及其他相关方案,并严格执行。方案坚持以人为本,从各项目特点出发,最大程度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2.承办单位所办赛事须公开报名,并通过公共媒体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3.承办单位须编辑宣发信息,组织周边活动,丰富赛事内容。
4.承办单位须积极利用各类宣发平台,发布赛事信息,扩大赛事影响,提升赛事品牌价值。
5.赛事举办期间,承办单位制作海报、易拉宝、横幅、队服、证书等物料,须按照体育局要求展示相应logo、文字。
6.承办单位须按照申办方案开展工作,不得虚报、瞒报,简化赛事内容;须按要求加强活动宣传,保存活动图片、文字、影像资料。
7.承办单位须告知运动员自行购买保险,并检查保险购买复印件等材料,保证赛事期间营员的人身安全。
8.承办单位须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提供主办单位所需的报表、文件、影音资料等用作宣传的相关文件。
9.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须提供赛事成绩册新闻宣传资料(包含赛前通知、新闻、集锦、照片等)等佐证材料。
10.如遇特殊情况影响赛事计划正常推进,承办单位须以书面形式报所承办项目负责人,上报主办单位主管部门,申请进行相关调整。
五、报名事项
(一)有意承办自治区直属机关运动会项目提交承办申请表、申报单位法人资质及经营范围、赛事承办经历介绍、竞赛团队情况介绍、竞赛组织方案、赛事安全预案、赛事应急预案、赛事宣传推广方案及其他承办方案。(二)上述文件于6月1日前交至体育局群体处,邮箱3366830460@qq.com ,联系人:张亚茹 ,电话:13565991479 。(三)收到承办申请表等文件后,体育局根据各承办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内容审核评审打分,确定承办单位。
附件:申请表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申 请 表
项目名称:直属机关运动会赛事服务
申请单位(盖章):
(注:报价单位必须在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未加盖公章视为放弃)